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发布于:2021/04/12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各资质标准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 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1项或单项合同额 15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 2项。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 计不少于 3 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防水工、电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不同等级资质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不同,具体承包工程范围如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有关说明
(1)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病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