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发布于:2021/04/14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各资质标准如下: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环保、 结构、机械、通风、给排水(水处理)、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0 人, 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 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大型或 3 项中型环保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环保、 结构、 机械、 通风、 给排水( 水处理)、 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 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 2 项中型或 3 项小型环保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 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焊工、瓦工、木工、油漆工、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人。
(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不同等级资质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不同,具体承包工程范围如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大型以下及其他中型以下环保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的施工。
有关说明
(1)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病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3) 环保工程主要指水污染防治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等, 其中: 水污染防治工程包括工业废水防治工程、城镇污水污染防治工程(不含市政管网、 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污废水回用工程及医院、 畜禽养殖业、 垃圾渗滤液等特种行业废水污染防治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烟尘、 粉尘、 气态及气溶胶、 室内空气等污染防治工程;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生活垃圾(不含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防治工程包括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室内噪声、电磁及振动等污染防治工程; 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本体、 污染土壤、 矿山及其他生态修复或恢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