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发布于:2021/04/14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 1)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 1)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 2)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人,且施工员、 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3)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有关说明
(1)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病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上一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下一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